蒙城:这些医院、养殖场被通报

来源:新闻资讯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1 08:06:11 浏览次数: 1

  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和城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展开“双随机、一揭露”暨环境安全危险危险大排查状况的警示函

  为加强对全市城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,进步环境遵法率,保证我市生态环境安全,我局安排以“县区穿插互查”的方法,对全市城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展开了第一季度“双随机、一揭露”查看。本次共查看城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5家(高新区4家、谯城区6家、涡阳县5家、利辛县5家、蒙城县5家),发现存在环境问题25家;查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家(谯城区5家、涡阳县5家、利辛县5家、蒙城县5家),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2家(谯城区4家、涡阳县2家、利辛县3家、蒙城县3家),现将有必定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:

  存在问题:1.未设置环境应急雨水截止阀,未树立应急事端池;2.感染类医废台账记载与医废转运联单分量不相符(2023年3月10日记载台账48.8kg,实践转运38kg);3.北区医技楼医疗废水未进入该院污水处理站,直接排放城镇污水管网。

  处理意见:对该医院存在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帮扶辅导,责令该医院当即改正,不然,立案处分。

  存在问题:1.医废台帐记载不标准,转运联单和记载台账不一致。2.未建造应急事端池,未设置环境应急雨水截止阀。

  存在问题:1.现场未供给环评手续、粪污土地消纳协议和粪污搬运台账;2.鸭棚北侧雨水沟有外渗的日子废物污水排到该养殖场北侧河沟内。

  存在问题:1.鸡粪露天堆放到鸡棚东侧犁地内;2.养鸡场南侧东西沟内排放有很多鸡粪,已用土进行埋葬;3.粪污土地消纳协议己过期。

  处理意见:对该养鸡场存在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帮扶辅导,责令当即改正,不然,立案处分。

  针对以上存在的环境问题,请各县区分外的注重,触类旁通,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城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展开全面排查,严厉打击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保证整改到位,消除环境危险。本次通报问题的处理处分及整改执行状况,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。对处理处分不到位,整改不力的将予以全市通报,并归入各县(区)2023年生态环境维护年度方针查核。